根据工作需要,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称“优才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承担坪山区人民法院车辆(中巴)的驾驶、日常维护及其他警务保障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
岗位1:中巴司机,2名(详见附加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招聘。公开招聘后,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到坪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日至2000年1月2日期间出生);
3、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准驾车型的要求;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生优先);
9、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0、身高在170cm以上;
11、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5、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劳务派遣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7)实施。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考生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依次从体能测评等候递补人员中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5、办理手续。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统一分配岗位,办理相应手续,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招聘结果。
五、报名、考试时间
1、采取个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10月19日;
3、报名地点:坪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107室(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
4、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①《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④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后补,详见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6、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一年一聘,不占正式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速录员薪酬标准执行。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下载: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