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委党校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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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司近期拟招聘聘员1名,派至龙岗区委党校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名额

服务员1名,女,高中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主要负责住宿区域管理、整理、清洁等。税前3700元/月,提供食宿,购买五险一金。

二、 招聘资格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符合用工单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 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1日至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址: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711室人才供应部,咨询电话:28933664。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委党校招考聘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我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初步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参加面试人员相关事宜。

3.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依考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列,按照拟招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排名前3名的人员信息录入区委党校人才备选库,若排名靠前的落选,将从区委党校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录取。

(三) 体检、资格复审

1.体检由区委党校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资格复审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四) 备案与聘用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委党校审核后,报请区委组织部备案,经备案后再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派遣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规定,坚持原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手机号码,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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